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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田广惠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1月拟改建20t/h蒸气燃煤锅炉,同年完成该项目建设,并于2016年12月30日获得罗田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2017年6月由湖北欧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检测。
2018年4月8日,罗田广惠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依据环保部《企业自主环保验收管理指导意见》组织召开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小组由罗田广惠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湖北欧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公司(环评单位)、武汉浩晖科技有限公司(烟气在线运维单位)及环保技术专家组成。验收组在 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听取了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并查阅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过认真讨论,提出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在此基础上,本验收报告对原送审版报告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并形成了以下验收小组的意见: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罗田广惠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改建每小时产20吨水蒸气燃煤锅炉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经济开发区罗田广惠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房处
建设项目内容及规模:每小时产20蒸吨燃煤锅炉1台,项目总投资5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0万元,总占地面积600m2,总建筑面积为500m2。
二、验收具体内容
本项目主要验收内容为锅炉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和相关配套设施。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锅炉软化水系统产生的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锅炉废水以及脱硫废水。脱硫废水经中和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锅炉给水需定期补充软化水,锅炉废水用于堆场洒水抑尘,软化制水设施依托于原有设备,再生废水相互中和处理达到罗田长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后接入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
有组织废气:项目的有组织废气为锅炉燃烧废气。锅炉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臭氧脱硝、双碱法脱硫处理后通过4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采用自动监控设备实时监控。
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来源于灰渣装卸时产生的颗粒物、煤堆场扬尘产生的颗粒物。 对堆场无组织排放粉尘采取了防扬尘、防流失、防渗漏等三防措施,建设封闭堆场,定期洒水抑尘。
噪声:项目噪声来源于锅炉系统运行噪声,采用了消声、减震、隔音措施,设置独立机房、维护设备良好运转及厂区绿化等措施。
固废处理: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锅炉燃烧产生的锅炉炉渣、废气布袋除尘收集的颗粒物、废气脱硫副产物石膏。其中锅炉炉渣、颗粒物外售制作建筑材料;脱硫石膏外卖给水泥粉磨站。
三、验收结果
废水 :本项目验收检测期间,项目厂区废水总排口中 pH 值、化学需氧量、氨氮、全盐量的检测结果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有组织废气:本项目验收检测期间,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硫的排放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本项目验收检测期间,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噪声:本次验收检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 3 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锅炉燃烧产生的锅炉炉渣、废气布袋除尘收集的颗粒物、废气脱硫副产物石膏。其中锅炉炉渣、颗粒物外售制作建筑材料;脱硫石膏外卖给水泥粉磨站。
“三同时 ”执行情况: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审批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基本实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四、验收结论
验收小组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企业自主环保验收管理指导意见》的规定,通过现场踏勘、查阅资料、听取报告后,验收小组认为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企业自主环保验收管理指导意见》的要求,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设施和处置措施,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验收合格。
五、项目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罗田广惠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经济开发区
联系电话:何先生13872022041
邮编:438600
公示日期: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30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名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罗田广惠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9日